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
十年(III)

十年前的夏天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子。在爬過一座小山,我們用水龍頭沖洗沾滿泥濘的鞋子與腳時,我問她是不是也喜歡看Friends,她很開心,問我最喜歡裡面哪個角色。「Rachel吧。」她佯怒般嘟起了嘴。

幾天後我接到她的電話,我們從晚上十一點聊到了半夜兩點,那是我第一次和人講了那麼久的電話,講到耳朵都隱隱作痛。我一晚沒睡,隔天早上走去買早餐時,只覺得從小到大一切像是蒙上一層薄霧,再熟悉的事物似乎都有那麼些不同了。

那通電話後,好陣子沒她的消息。隔了許久才又和她聯絡上,「我擔心你被我嚇到了,覺得怎麼有這麼怪的女孩子,一講就是三小時的電話。」

我們繼續聯絡、通電話,都是她打給我,我等候她的來電。那個夏天她在一間啤酒屋打工,有一群打工的好朋友,一個男孩每天載她上下班,她有一天做了個蛋糕給那男孩,他放了一天,然後在要回家時,才有點不好意思地對她說:「這蛋糕放了一天……,我可不可以把它丟了?」她說可以,卻暗暗難過了好陣子。還有個男孩,看起來酷酷的、不愛說話,「我總覺得他好像很討厭我。」她說。

我記得那個夏天屬於她的瑣事,但卻完全記不得那個夏天屬於我的故事。

夏天過去,秋天來了。她和我分享她的大小事,我聆聽;她會將頭靠在我的肩膀上,我裝作沒事般地僵硬著;某次聚會我不打算參加,「你不去我也不去了。」她皺著眉頭,頑固地抿著嘴。

耶誕節要到了,我買了一張Definitely Maybe,和一張黃色的卡片。耶誕夜那天早上,我坐在教室外長廊的一頭,等待著她。透著光的另一頭,她走了進來,穿著一件粉紅色的高領毛衣,和一件黑色的大衣,身邊跟著一個高高瘦瘦的男孩子,看起來酷酷的、不愛說話。「他約我今天晚上跟他出去。我沒答應。」她說。

我把唱片送給了她。我怎麼也想不起她當時的表情或是反應,或許我從來沒有記得過。

邁入2000年的那個午夜,我躺在床上,用耳機聽著Live Forever;在接著的某個蕭瑟寒冷午後,我坐在那條稱為Penny Lane的小徑上,聽著Don't Go Away:

Don't go away
Say what you say

Say that you'll stay
Forever and a day
In the time of my life

'Cause I need more time,

Yes I need more time just to make things right.
「你還記得我嗎?」「你一定覺得我是個莫名其妙的女生吧?」她寫給我的信,總會有這幾句話。我從來沒正面回過,「天冷了,要注意保暖。」「多吃蔬菜有益健康。」從這樣的回覆看來,我才是比較莫名其妙的傢伙。

「你送我的這張唱片,我常拿出來聽喔。」

「Oasis出新唱片了,我在餐廳聽到了他們的新專輯,興奮地拉著我朋友又叫又跳的。」

「你一直都只喜歡一個女生嗎?對不起這樣冒昧的問,只是你的專情令人感動。」

「真的很不好意思讓你看那麼多亂七八糟的話,我愛睏就變得口不擇言,加上很亂的排版加上也許裡頭很多錯字,你真的先原諒我,或是挑出我的錯詞叫我罰寫一千遍,我會很願意的。」

「很想你。加油喔。(沒有壞的意思^^)」

「要被一個人忘記好簡單,只要他或她不想再想起你或是想要戒掉你,就似乎瞬間被遺忘」

終於在許多年後的某一天,我覺得那樣實在太不健康了,於是我將她封鎖,漸漸失去她的消息。最後一次見到她時,她不肯透露在哪裡工作,直說想去流浪。在心中冷笑她的幼稚時,我驚覺到自己的市儈,但那羞愧感僅一閃而過。

那個看起來酷酷的、不愛說話的男孩終究沒有和她走下去。

那個將她蛋糕丟掉的男孩後來出櫃,成為一個快樂的教育工作者。

那個送給她Definitely Maybe的男孩,讓三個主管簽了假單,前一天晚上沒睡覺工作到凌晨,然後坐了三個小時的車與三個小時的飛機回到台灣。當他在餐廳的洗手間換上了一件胸前印有Oasis字樣的藍色T恤,他看著鏡子裡的自己,還是不知道究竟他期待的是什麼。

3 則留言:

wildyears 提到...

所喜愛的旋律和歌詞,似乎總是和過往回憶裡的某句對白、某個場景、某個身影纏繞,也許多年刻意留白以後,影子可以斑駁,但旋律仍在,只是聽在耳膜深處滋味層疊累積,也不知如何解讀了,是嗎?
我比你膽小,是連音樂一同封印了的,至今還沒有勇氣去解開一些什麼。

寧 提到...

我非常喜歡你的文章。
儘管,在細讀的時候,總會看到你有點受傷的模樣。
如果有一天我也寫了關於村上的我的十年之戀,
我也會與你分享的。

不敢來撒野的表妹的表兄 提到...

讀你的文章 就像走進時光隧道一樣
在那個冰冷的夜裡 在校門口
那激動的情緒
彷彿又歷歷在目